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 11 條|外匯|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中央銀行|v1.0
最後修訂: 2016-12-30
本行得要求保險業報送外匯業務相關報表,其格式由本行另定之。保險業並應確保報表之完整與真實。 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應確實依收付款項向銀行業辦理結匯,並將結匯明細資料留存以供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