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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 6 條
生效日期:
2023-10-31
最後修訂:
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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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自行使用所分裝、調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容器、包裝,使用人應依第三條規定標示。 前項於同一處所以數個容器、包裝裝盛相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者,得於明顯處...
📝 內容
自行使用所分裝、調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容器、包裝,使用人應依第三條規定標示。
前項於同一處所以數個容器、包裝裝盛相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者,得於明顯處依第九條規定設置公告板代替容器、包裝標示。
前項於同一處所以數個容器、包裝裝盛相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者,得於明顯處依第九條規定設置公告板代替容器、包裝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