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 17 條|化學物質管理|法規|生效中
環境部|v1.0
生效日期: 2023-10-31|最後修訂: 2022-11-04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應將安全資料表置於運作場所中易取得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