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 5 條|國民健康|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衛生福利部|v1.0
生效日期: 2024-03-22|最後修訂: 2023-11-13
健康警示,應以等比例直接套印於容器,且於容器開啟後仍得清楚辨識。但紙菸以外之菸品,得等比例套印後,以牢固黏貼之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