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第 6 條|動植物防檢疫|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19-10-22
參加農藥管理人員訓練者,其缺課時數達總訓練時數五分之一以上,應予退訓,其已繳之訓練費用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