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噪音驗證核可準則|第 8 條|大氣環境|法規|生效中
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11-12-01
申請人未依審驗辦法規定辦理品質管制測定與申報或完成新車抽驗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暫停受理其驗證核可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