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第 16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14-12-31
許可文件遺失或毀損者,得依附表五於指定之資訊網站提出補發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