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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文物運出入申請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文物運出入申請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文化資產
🏛️
Authority
文化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1-10-29
📋 條文摘要

依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申請文物運出入者(以下簡稱申請單位),外國運入文物須全數再運出,或本國運出文物須全數再運入。 前項外國運入之文物,如因故無法全數...

📝 內容

依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申請文物運出入者(以下簡稱申請單位),外國運入文物須全數再運出,或本國運出文物須全數再運入。
前項外國運入之文物,如因故無法全數運出者,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及檢附有關證明文件,依第五條第一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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