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2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8-12-26
本法所稱稅捐稽徵機關,指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地方稅稽徵機關及關務機關。 本法所定納稅者,包含各稅法規定之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代徵人、代繳人及其他依法負繳納稅捐義務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