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15 條|兩岸經貿|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大陸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11-26
會計帳簿分下列二類: 一、序時帳簿:以會計事項發生之時序為主而為記錄者,分為普通序時帳簿及特種序時帳簿。 二、分類帳簿:以會計事項歸屬之會計項目為主而為記錄者,分為總分類帳簿及明細分類帳簿。 前項第二款之總分類帳簿及明細分類帳簿應有統制隸屬之關係,各有關帳戶之金額應相互勾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