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第 9 條|農業|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19-05-09
有機農產品標章以黏貼方式標示者,由驗證機構印製於不可重複使用之標籤上,提供農產品經營者使用。 有機農產品標章採印製於產品之容器或包裝上者,農產品經營者應將該容器或包裝設計圖稿送請驗證機構審核通過後,始得印製;變更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