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藥專利連結施行辦法|第 6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19-07-01
新藥藥品許可證所有人依本法第四十八條之六或第四十八條之七規定,變更或刪除已登載之藥品專利資訊者,準用前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