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 5 條|公投行政|法規|生效中
中央選舉委員會|v1.0
生效日期: 2024-04-10|最後修訂: 2020-04-10
公民投票案連署人進行電子連署時,應於電子連署系統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並以自然人憑證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