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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公投行政
🏛️
Authority
中央選舉委員會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4-04-10 最後修訂: 2020-04-10
📋 條文摘要

提案人之領銜人依本法第十條第九項領取電子連署系統認證碼時,應填具使用電子連署系統切結書,並備具自然人憑證,向本會領取之。 本會提供電子連署系統維運及提...

📝 內容

提案人之領銜人依本法第十條第九項領取電子連署系統認證碼時,應填具使用電子連署系統切結書,並備具自然人憑證,向本會領取之。
本會提供電子連署系統維運及提案人之領銜人操作諮詢服務。
提案人之領銜人應對連署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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