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 10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4-01
第六條及第七條技術人員,其業務如下: 一、維修並確認維修後產品之安全及效能。 二、製作並簽署維修紀錄。 維修之販賣業者應保存前項紀錄至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