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第 92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生效中
第 四 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08-07
證券商同業公會之理事、監事有違反法令怠於實施該會章程、規則,濫用職權,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之行為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或命令證券商同業公會予以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