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 9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3-04
報關業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應符合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具有特定目的及法定要件。 報關業利用個人資料應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於特定目的內利用;於特定目的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具備法定特定目的外利用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