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 10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3-04
報關業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對受託者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為適當之監督,並明確約定相關監督事項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