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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 14 條

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 14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3-04

內容

報關業為維護保有個人資料之正確性,應採取下列方式: 一、於蒐集、處理或利用過程檢視個人資料正確性。 二、發現個人資料不正確時,適時更正或補充,並通知曾提供利用之對象。 三、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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