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第 9 條|國庫|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3-27
主管機關及數位發展部為辦理普發現金業務所需,得請求相關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提供必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