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第 26 條|能源|法|生效中
第 四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1-05
電業應依規定之電壓及頻率標準供電。但其情形特殊,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前項電壓及頻率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