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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地政
🏛️
Authority
內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1998-01-21
📋 條文摘要

中華民國領海基線之劃定,採用以直線基線為原則,正常基線為例外之混合基線法。

📝 內容

中華民國領海基線之劃定,採用以直線基線為原則,正常基線為例外之混合基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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