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第 94 條|能源|法|生效中
第 九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1-05
電業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十一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訂立之營業規則及規章,與本法規定不符者,應於修正施行後六個月內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