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第 104 條|智慧財產權|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3-05-24
依本法申請註冊、加速審查、延展註冊、異動登記、異議、評定、廢止及其他各項程序,應繳申請費、註冊費、加速審查費、延展註冊費、登記費、異議費、評定費、廢止費等各項相關規費。 前項收費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