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第 85 條|智慧財產權|法|生效中
第 六 章|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2-06-15
侵害著作人格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雖非財產上之損害,被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前項侵害,被害人並得請求表示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更正內容或為其他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