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49 條|法律事務|法|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二 節|法務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1-01-20
社團之組織及社團與社員之關係,以不違反第五十條至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為限,得以章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