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法|第 58 條|商業|法|生效中
第 七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4-06-18
商業在同一會計年度內所發生之全部收益,減除同期之全部成本、費用及損失後之差額,為本期綜合損益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