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法|第 82 條|商業|法|生效中
第 十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4-06-18
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得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前項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各直轄市、縣(市)區內經濟情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