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第 3 條|水利|法|生效中
第 一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29
本法所稱水利事業,謂用人為方法控馭,或利用地面水或地下水,以防洪、禦潮、灌溉、排水、洗鹹、保土、蓄水、放淤、給水、築港、便利水運及發展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