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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原子能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原子能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原子能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核能安全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1971-12-24
📋 條文摘要

原子能委員會為推進原子能科學與技術之研究發展,開發原子能資源,擴大原子能在農業、工業、醫療上之應用,得設立研究機構。

📝 內容

原子能委員會為推進原子能科學與技術之研究發展,開發原子能資源,擴大原子能在農業、工業、醫療上之應用,得設立研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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