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法|第 4 條|消費者保護|法|生效中
第 一 章|院本部|v1.0
最後修訂: 2015-06-17
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重視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並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服務之使用方法,維護交易之公平,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及實施其他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