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法|第 44 條|鐵路|法|生效中
第 四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1-14
專用鐵路經核准經營客貨運輸者,其營運準用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二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