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Law of Ships|第 6 條|航政|พระราชบัญญัติ|มีผลบังคับใช้
第 一 章|交通部|v1.0
แก้ไขล่าสุด: 2026-01-05
非中華民國船舶,不得懸掛中華民國國旗。但法令另有規定或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懸掛中華民國國旗: 一、中華民國國慶日或紀念日。 二、其他應表示慶祝或敬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