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法|第 64 條|航政|法|生效中
第 七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1-05
遊艇之特別檢查,應包括對船身、穩度、推進機器與軸系及安全設備之檢查。但新建遊艇之特別檢查,應依據遊艇製造廠商之設計圖及安全設備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