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第 121 條|航空|法|生效中
第 十一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本法未規定事項,涉及國際事項者,民航局得參照有關國際公約及其附約所定標準、建議、辦法或程序報請交通部核准採用,發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