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觀光條例|第 12 條|觀光|法|生效中
第 二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5-11-28
為維持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之美觀,區內建築物之造形、構造、色彩等及廣告物、攤位之設置,得實施規劃限制;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