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法|第 53 條|捷運|法|生效中
第 八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1-14
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行車安全、修建養護、車輛機具檢修、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及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由營運之地方主管機關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