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第 8 條|醫事|法|生效中
第 一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本法所稱人體試驗,係指醫療機構依醫學理論於人體施行新醫療技術、新藥品、新醫療器材及學名藥生體可用率、生體相等性之試驗研究。 人體試驗之施行應尊重接受試驗者之自主意願,並保障其健康權益與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