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第 115 條|醫事|法|生效中
第 九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本法所定之罰鍰,於私立醫療機構,處罰其負責醫師。 本法所定之罰鍰,於醫療法人設立之醫療機構,處罰醫療法人。 第一項前段規定,於依第一百零七條規定處罰之行為人為負責醫師者,不另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