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第 6 條|國民健康|法|生效中
第 二 章|衛生福利部|v1.0
生效日期: 2024-03-22|最後修訂: 2023-02-15
菸品健康福利捐由菸酒稅稽徵機關於徵收菸酒稅時代徵之;其繳納義務人、免徵、退還、稽徵及罰則,依菸酒稅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