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第 14 條|組織|法|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04-01-14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主任委員三人,其中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襄理會務。 本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三人,由行政院遴聘之,聘期三年,為無給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