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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飼料管理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飼料管理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畜?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5-02-04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本法所稱成分如下: 一、飼料成分:指飼料中所含粗蛋白質、粗脂肪、粗灰分、粗纖維、磷、鈣或其他有效成分、限量成分及有害物質之含量。 二、飼料添加物成分:...

📝 內容

本法所稱成分如下:
一、飼料成分:指飼料中所含粗蛋白質、粗脂肪、粗灰分、粗纖維、磷、鈣或其他有效成分、限量成分及有害物質之含量。
二、飼料添加物成分:指飼料添加物中所含有效成分、限量成分、有害物質之含量。
飼料及飼料添加物成分標準,依國家標準之規定;無國家標準者,於申請檢驗登記時,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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