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05 條 能源

    六百伏特以下用戶配線系統若有裝設突波保護裝置(SPD)者,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經濟部
  •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05 條 能源

    已知開關突波因數之交流對地電壓超過九十八千伏或直流對地電壓超過一百三十九千伏之線路,符合下列規定者,第八十九條至第一百零四條及第一百零七條規定之間隔得...

    經濟部
  •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鐵路修建養護規則-第 104 條 鐵路

    道岔之正軌與護軌間輪緣槽之寬度及深度,應依車輛輪軸型式、軌距公差及磨耗等因素訂定。

    交通部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2 條 公路

    曳引車牽引拖架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裝載物之長度未達十公尺以上者,禁止使用拖架。 二、裝載後全長不得超過十八公尺。 三、裝載物品之長度自曳引車第五輪...

    交通部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93 條 公路

    路線方位指示標誌,用以指示車輛駕駛人在已編號公路上或已編號自行車路線上行駛之方位。 本標誌為白底黑字黑色邊線,指向東行用「指 7」,指向南行用「指 8」,...

    交通部
  • 客船管理規則|客船管理規則-第 104 條 航政

    國際客船應為乘客分別設置男女專用公共廁所。廁所應設抽水式大便器及設有隔間,大便器數量按乘客定額計算,其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並應增設若干男用小便器: 一...

    交通部
  • 船舶設備規則|船舶設備規則-第 86 條 航政

    第九級船救生設備之配備規範如附件乙之二十九。

    交通部
  • 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第 104 條 航政

    硫酸以液體船裝載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比重未滿一點八一二五之硫酸,不得以液體船裝載。但比重滿一點七零五,經航政機關或港口管理機關(構)同意者,不在...

    交通部
  • 船員服務規則|船員服務規則-第 92 條 航政

    船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航政機關調查屬實,處以收回船員服務手冊二年以上至五年: 一、為他人或使他人冒名頂替執行職務。 二、違反航行安全規章而致極嚴重災...

    交通部
  • 船舶防火構造規則|船舶防火構造規則-第 102 條 航政

    第肆等級船舶A類機艙空間之特殊裝置及易燃油料等之佈置,除下列規定外,準用第二章第十節及第十一節第壹等級船舶規定: 一、定時無人值守之機艙空間,航政機關...

    交通部
  • 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第 104 條 航政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交通部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83 條 航空

    航空器依儀器飛航規則飛航者,其作業應遵守機場所在地民航主管機關公告之儀器離、到場程序。

    交通部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92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應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 從事前項起重機具運轉作業時,為防止吊掛物掉落,應依下列...

    勞動部
  •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105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使用吊籠作業時,於夜間或光線不良之場所,應提供安全作業所必要之照度。

    勞動部
  •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103 條 職業安全衛生

    甲類製造事業單位及乙類製造事業單位以外之冷凍高壓氣體製造事業單位之製造設施,其製造作業準用第九十九條第三款第一目之規定。

    勞動部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 98 條 職業安全衛生

    帶型護罩以外之使用壓延鋼板為材料之護罩,其厚度應依研磨輪最高使用周速度、研磨輪厚度及研磨輪直徑,不得低於附表二十七所定之值。 護罩以鑄鐵、可鍛鑄鐵或鑄...

    勞動部
  •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 105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於第一種壓力容器設置完成時,應向檢查機構申請竣工檢查;未經竣工檢查合格,不得使用。 檢查機構實施前項竣工檢查時,雇主或其指派人員應在場。

    勞動部
  • 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第 105 條 水利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經濟部
  • 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第 105 條 食品藥物管理

    發生重大影響臨床試驗執行或增加受試者風險之情形,試驗主持人應立即向試驗委託者、人體試驗委員會及主管機關提出書面報告。

    衛生福利部
  •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 86 條 食品藥物管理

    中藥濃縮製劑之審查基準如下: 一、複方以合併煎煮為原則。原方為傳統丸、散者,得分別煎煮;阿膠、芒硝、飴糖及其他不能加入煎煮者,不得合併煎煮。 二、煎煮...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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