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42 條 公路

    未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在道路上舉行賽會、擺設筵席、拍攝影片、演戲、運動或其他類似之行為。

    交通部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56 條 公路

    近障礙物線,用以指示路中有固定性障礙物,警告車輛駕駛人謹慎行車,並禁止超車。 本標線為單實線、雙實線或Y型線,兩端以直線連接,其使用之顏色、尺寸與繪法...

    交通部
  • 船舶設備規則|船舶設備規則-第 162 條 航政

    船舶應依其大小及船員人數,於露天甲板適當處所劃定一處或數處具有適當面積之空間,供船員公餘散步休息之用。 經常航行熱帶或阿拉伯灣船舶,前項處所應裝設天遮...

    交通部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149 條 航空

    航空器之修理或改裝,應符合民航局相關適航規定。 航空器使用人應建立程序以保存符合適航規定之修理或改裝所使用之佐證資料。

    交通部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58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於物料儲存,為防止因氣候變化或自然發火發生危險者,應採取與外界隔離及溫濕控制等適當措施。

    勞動部
  •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179 條 職業安全衛生

    操作可燃性氣體、毒性氣體及氧氣(以下簡稱可燃性氣體等。)之灌氣容器等之閥,準用第一百七十五條之規定。

    勞動部
  • 民法|民法-第 174 條 法律事務

    管理人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而為事務之管理者,對於因其管理所生之損害,雖無過失,亦應負賠償之責。 前項之規定,如其管理係為本人盡公益上之義務,...

    法務部
  • 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法-第 166 條 檢察

    犯前條之罪,於他人刑事被告案件裁判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法務部
  • 銀行法|銀行法-第 127-4 條 銀行

    法人之負責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職員,因執行業務違反第一百二十五條至第一百二十七條之二規定之一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負責人外,對該法人亦科以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交易法|證券交易法-第 150 條 證券暨期貨管理

    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應於證券交易所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之。但左列各款不在此限: 一、政府所發行債券之買賣。 二、基於法律規定所生之效力,不能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公司法|公司法-第 166 條 商業

    (刪除)

    經濟部
  • 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法-第 117 條 航空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民營飛行場經營人或管理人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經許可,將飛行場兼供他用者。 二、未經許可,將飛行場廢止、...

    交通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32 條 國土管理

    市場之出入口不得少於二處,其地面層樓地板面積超過一、○○○平方公尺者應增設一處。前項出入口及市場內通路寬度均不得小於三公尺。

    內政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53 條 國土管理

    (刪除)

    內政部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82 條 能源

    固定貯備型電熱水器容量在四百五十公升以下者,應視為連續負載,並據以選用分路。

    經濟部
  •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82 條 能源

    用於特級線路或一級線路建設等級之插梢式或類似構造與固定導線、架空地線配件,其機械強度規定如下: 一、縱向機械強度: (一)插梢式或類似之構造與繫材或其...

    經濟部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43 條 公路

    挖掘道路,應事先向公路主管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主管機關許可時,應知會當地警察機關;工程進行中,並應樹立警告標誌,夜間並安裝警告燈;工程完竣後,...

    交通部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57 條 公路

    近鐵路平交道線,用以指示前有鐵路平交道,警告車輛駕駛人謹慎行車,並禁止超車。 本標線僅用於無看守人員之鐵路平交道,其線條及標字規定如左: 一、交叉線...

    交通部
  • 船舶設備規則|船舶設備規則-第 163 條 航政

    船舶應於適當地點設置可供船員公餘利用之康樂室,配置適當文康器材、書籍、書櫃及可供閱讀、寫作之設施。如直接利用餐廳者,應妥予佈置。

    交通部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150 條 航空

    航空器使用人之維修紀錄應以具適當格式之表單填寫;其記載事項應確保可讀性、安全性及完整性。 航空器使用人應保存下列紀錄: 一、航空器總使用時間、每日使用...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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