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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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76 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解除婚約: 一、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 二、故違結婚期約。 三、生死不明已滿一年。 四、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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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77 條
依前條之規定,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前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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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78 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無第九百七十六條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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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79 條
前條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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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79-1 條
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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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79-2 條
第九百七十七條至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之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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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80 條
男女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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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81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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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82 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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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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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84 條
監護人與受監護人,於監護關係存續中,不得結婚。但經受監護人父母之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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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85 條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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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86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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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87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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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88 條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 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 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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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88-1 條
前條第三款但書之情形,前婚姻自後婚姻成立之日起視為消滅。 前婚姻視為消滅之效力,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離婚之效力。但剩餘財產已為分配或協議者,仍依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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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89 條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當事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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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90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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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91 條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四條之規定者,受監護人或其最近親屬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結婚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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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992 條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