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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民法-第 977 條

📜
法律名稱
民法
📋
條款號
第 977 條
📂
分類
法律事?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第 一 節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1-01-20
📋 條文摘要

依前條之規定,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前項...

📝 內容

依前條之規定,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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