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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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對於前條需求評估結果有異議時,應於收到通知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重新需求評估,並以一次為限。但本...
衛生福利部後勤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財產(含動產與不動產)之登記及管理。 二、營繕工程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三、辦公廳舍與建築設施(備)之分配、管理、保險及維護...
內政部商標之申請及其他程序,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遲誤法定期間、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不合法定程式經指定期間通知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不受理。但遲誤指定期間在處分...
經濟部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農業部農民輔導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農民輔導政策、法規之擬訂、策劃及督導。 二、農會選舉罷免、會務、人事、財務、考核等事務之擬訂、策劃及督導。 三、農業推廣...
農業部出進口人於前條公告日或指定之日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仍得辦理輸出入貨品。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一、出進口人已取得輸出入許可證,並在許可有效...
經濟部(刪除)
法務部再利用許可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再利用機構名稱、地址及負責人。 二、再利用事業廢棄物來源產業、種類(代碼)、名稱、許可再利用數量、用途及再利用產...
衛生福利部保險業申請許可辦理外匯業務,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行得駁回其申請: 一、申請資格不符第五條規定。 二、最近一年有違反本辦法或其他外匯相關規定且情節...
中央銀行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農業部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技能檢定規範,應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學校、訓練機關(構)、事業機構或團體。
勞動部提存物保管機構,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拍賣提存物,應報請法院提存所許可。 前項拍賣,在拍賣法未施行前,得照市價出賣,但應經公證人、自治機關、警察機關...
院本部企劃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農業(包括農、林、漁、牧業,下同)政策、法律之擬訂及督導事項。 二、關於農業施政計畫、中、長期發展方案與重要業務項目之擬...
農業部國際進口證明書或保證文件所載內容如需變更,應向原發證機關(構)另行申請。
經濟部區內事業之廢品下腳處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經濟部法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稅捐稽徵法、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行政救...
財政部本法所稱新藥,係指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查認定屬新成分、新療效複方或新使用途徑製劑之藥品。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主管機關應就前條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廠商。
衛生福利部申請終端設備型式認證者,應填具終端設備型式認證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正本或影本一份向驗證機關(構)申請: 一、中文或英文之使用手冊或說明書,,須含商品...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請第六條車輛型式安全審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改依少量車型安全審驗方式辦理: 一、申請者未能取得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規定之國外原車輛或底盤車製造廠...
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