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51211007
大理石粗石材(視比重2.5及以上),用鋸或其他方法僅粗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之板塊,其長、寬、高均分別在1.5公尺、1公尺、0.5公尺或以上者
大理石粗石材,比重≥2.5,粗切長方形板塊(≥1.5m×1m×0.5m)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0%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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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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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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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石塊 長:160~167公分 寬:100~110公分 高:117~174公分 2009-11-05
申報貨品:大理石塊 長:160~167公分 寬:100~110公分 高:117~174公分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加工製程,係以大型電鋸粗切成長方形,且未經拋光處理之大理石粗石材,並依長、寬、高所述之尺寸規格,歸列貨品分類號列2515.12.11.00-7;惟稅則之歸列以實到貨物認定為準。
材質成分:大理石,比重2.8
功能用途:庭園造景及裝置藝術用,配合造景依設計師之設計圖,以供石雕藝術家雕刻用。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土耳其 12,274.56 公噸 42.01%
- 中國大陸 8,864.11 公噸 30.34%
- 義大利 3,078.70 公噸 10.54%
- 越南 976.81 公噸 3.34%
- 葡萄牙 922.26 公噸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