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章「鹽;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進口關稅多少?109 個號列的稅率與輸入規定
速答:第 25 章要繳多少關稅?
第 25 章「鹽;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共有 109 個稅則號列,第一欄稅率最常見的是 0%。其中 78 個號列為 0%(占 71.6%),從價稅率最高 7.5%。27 個號列標有輸入規定代號,最常見的是 MW0(8 個號列)。進口時另依完稅價格加計關稅(及貨物稅、菸酒稅等)後的金額課徵營業稅,小額免稅規定見下方常見問題;實際應繳稅額以海關核定為準。
第 25 章的號列稅率怎麼分布?
- 0% 78
- 超過 0% 至 5% 25
- 超過 5% 至 10% 6
- 超過 10% 0
- 從量或其他計稅方式 0
依各號列第一欄稅率計算,共 109 個號列。資料來源:好運器稅則庫(同步財政部關務署稅則資料),2026-09-16 彙總。
第 25 章常見哪些輸入規定代號?
輸入規定代號標在號列上,代表進口前可能要辦的檢驗、檢疫、許可或大陸物品管制。代號可能只涉及號列下的部分商品,請點進號列看完整說明。號列沒有代號,代表貿易管制面准許輸入、免簽發許可證,但不代表免檢驗檢疫或免稅。
MW0
大陸物品不准輸入。
8 個號列
508
進口食品添加物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輸入衛生福利部發布「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收載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應向衛生福利部取得食品添加物許可證,並依F01規定辦理。
7 個號列
F02
本項下商品如屬食品、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等食品相關用途或含有前述物品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查驗。【註:相關規定應洽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
3 個號列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2 個號列
553
進口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應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許(核)可文件;如非屬環境部公告列管之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應檢附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核發之不列管證明文件
2 個號列
502
進口乾品:(一)應檢附中藥商執照影本或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藥品製造許可證影本。
2 個號列
MW0 不等於一律不能寄。MW0=禁止從中國大陸輸入。例外:第 25–97 章大陸物品少量輸入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條件是整份報單 CIF 在 NT$32,000 以內、單項 24 件以內(不能論件者 40 公斤以內;單項以型號認定,無型號者以報單單一項次計,不得以尺寸、規格或顏色分項;第 6802 節石材、第 6907 節瓷磚須同時符合 24 件與 40 公斤);電動機車、電動腳踏車及其控制器(號列 8711.60.10、8711.60.20、8543.70.99.50)除外,第 1–24 章不適用。檢驗、檢疫等其他輸入規定仍須另外符合。這不代表免稅。
本章有 2 個號列標有 C01 或 C02,涉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應施進口檢驗。怎麼判斷要不要驗、個人自用有沒有免驗額度,見 BSMI 商品檢驗指南。
第 25 章有哪些稅則號列?
2501 鹽(包括食鹽及加工鹽)及純氯化納,不論是否為水溶液或添加抗結塊劑或暢流劑之鹽;海水
2502 未焙燒硫化鐵礦
2503 昇華、沈澱及膠狀硫磺以外之其他各種硫磺
2504 天然石墨
2505 各種天然砂(第二十六章之含金屬之砂除外),不論是否著色
2506 石英(天然砂除外);石英岩,不論是否用鋸或其他方法略加修整切割成長方型(包括方型)板塊
2507 高嶺土及其他高嶺土質黏土,不論已否煅燒
2508 其他黏土(不包括第6806節之已膨脹黏土),紅柱石,藍晶石及矽線石,已否煅燒者在內;富鋁紅柱石;燒磨土(燒粉)及第納斯土
- 25081000001膨土(膨潤土或土)(作活性劑用者列入3802)0%
- 25083000007火黏土(耐火泥)0%
- 25084000005其他黏土0%
- 25085000002紅柱石、藍晶石及矽線石0%
- 25086000000富鋁紅柱石0%
- 25087000008燒磨土(燒粉)或第納斯土0%
2509 白堊
2510 天然磷酸鈣、天然磷酸鋁鈣及磷酸鹽白堊
2511 天然硫酸鋇(重晶石),天然碳酸鋇(毒重石),不論是否煅燒,但第2816節之氧化鋇不在內
2512 矽質化石粉(例如矽藻土)及類似矽質土,不論是否煅燒,其視比重不超過1者
2513 浮石;金剛砂;天然鋼玉(石);天然柘榴石及其他天然研磨料,已否經熱處理者均在內
- 25131000004浮石0%
- 25132010000金剛砂,原石或不規則塊0%
- 25132020008天然鋼玉(石),原石或不規則塊0%
- 25132030006柘榴石,原石或不規則塊(寶石列入第71章)0%
- 25132091002其他天然研磨料,原石或不規則塊0%
- 25132092001其他金剛砂0%
- 25132093000其他天然鋼玉(石);天然柘榴石及其他天然研磨料0%
2514 板岩,不論是否用鋸或其他方法略加修整切割成長方形(包括方形)板塊
- 25140011002板岩,不論是否用鋸或其他方法略加修整切割成長方形(包括方形)板塊,其長、寬、高均分別在1.5公尺、1公尺、0.5公尺或以上者0%
- 25140019004其他板岩,不論是否用鋸或其他方法略加修整切割成長方形(包括方形)板塊7.5%
2515 大理石、石灰華、石灰石及其他石灰質紀念碑用或建築用石,其視比重為2.5或以上者,以及雪花石膏,不論是否用鋸或其他方法略加修整切割成長方形(包括方形)板塊
- 25151110009大理石(視比重2.5及以上),原石或略加修整0%
- 25151120007石灰華(視比重2.5及以上),原石或略加修整0%
- 25151211007大理石粗石材(視比重2.5及以上),用鋸或其他方法僅粗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之板塊,其長、寬、高均分別在1.5公尺、1公尺、0.5公尺或以上者0%
- 25151219009其他大理石粗石材(視比重2.5及以上),用鋸或其他方法僅粗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之板塊5%
- 25151221005石灰華粗石材(視比重2.5及以上),用鋸或其他方法僅粗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之板塊,其長、寬、高均分別在1.5公尺、1公尺、0.5公尺或以上者0%
- 25151229007其他石灰華粗石材(視比重2.5及以上),用鋸或其他方法僅粗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之板塊7.5%
- 25152010008石灰石及其他石灰質紀念碑用或建築用石;雪花石膏,原石或略加修整0%
- 25152021005石灰石及其他石灰質紀念碑用或建築用石;雪花石膏,用鋸或其他方法僅粗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之板塊,其長、寬、高均分別在1.5公尺、1公尺、0.5公尺或以上者0%
- 25152029007其他石灰石及其他石灰質紀念碑用或建築用石;雪花石膏,用鋸或其他方法僅粗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之板塊7.5%
2516 花崗岩、斑岩、玄武岩、砂岩及其他紀念碑或建築用石,不論是否用鋸或其他方法粗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之板塊
- 25161100000花崗岩,原石或略加修整0%
- 25161210007花崗岩,用鋸或其他方法僅粗加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板塊,其長、寬、高均分別在1.5公尺、1公尺、0.5公尺或以上者0%
- 25161290000其他花崗岩,用鋸或其他方法僅粗加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板塊6%
- 25162010007砂岩,原石或略加修整0%
- 25162021004砂岩,用鋸或其他方法僅粗加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板塊,其長、寬、高均分別在1.5公尺、1公尺、0.5公尺或以上者0%
- 25162029006其他砂岩,用鋸或其他方法僅粗加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板塊7.5%
- 25169010002其他紀念碑或建築用石,原石或略加修整0%
- 25169021009其他紀念碑或建築用石,用鋸或其他方法僅粗加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之板塊,其長、寬、高均分別在1.5公尺、1公尺、0.5公尺或以上者0%
- 25169029001其他紀念碑或建築用石,用鋸或其他方法僅粗加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之板塊7.5%
2517 通常作混凝土集料、築路、鐵道路基或其他路基用卵石、礫石、碎石,海濱沙石(巨礫)及火石(燧石),不論是否經加熱處理;礦渣、熔渣或類似工業廢料,不論是否與本節第一部分所列之材料混合;加瀝青舖路碎石;第2515或2516節所列各種石料之碎粒、碎屑及粉末,不論是否經加熱處理
- 25171010008海濱沙石(巨礫)及火石(燧石),不論是否經加熱處理1%
- 25171090001其他通常作混凝土集料、築路、鐵道路基或其他路基用卵石、礫石、碎石,不論是否經加熱處理1%
- 25172000008礦渣、熔渣或類似工業廢料,不論是否與第251710目所列之材料混合1%
- 25173000006加瀝青舖路碎石1%
- 25174100003大理石碎粒、碎屑及粉末,不論是否經加熱處理1%
- 25174900005其他第2515或2516節所列各種石料之碎粒、碎屑及粉末,不論是否經加熱處理0%
2518 白雲石,不論其是否煅燒或燒結,其包括用鋸或其他方法略加修整切割成長方形(包括方形)板或塊狀之白雲石
2519 天然碳酸鎂(菱鎂礦);熔結氧化鎂;僵燒(燒結)氧化鎂,不論燒結前是否加有少量其他氧化物;其他氧化鎂,不論是否純粹
2520 石膏;無水石膏(硬石膏);熟石膏(由焙製石膏或硫酸鈣組成),不論是否著色或加入少量速凝劑或緩凝劑
2521 助熔用石灰石;供製造石灰或水泥用石灰石及其他鈣質石
2522 生石灰、熟石灰及水硬性石灰(第2825節之氧化鈣及氫氧化鈣除外)
2523 卜特蘭水泥、鋁質水泥、熔渣水泥、過硫酸水泥及其他類似之水硬性水泥,不論是否著色或呈熔滓狀
- 25231010000白色水泥2.5%
- 25231090003其他水泥熟料0%
- 25232100009白水泥,不論是否人工著色5%
- 25232910009白色或染色卜特蘭水泥5%
- 25232990002其他卜特蘭水泥0%
- 25233000008鋁質水泥0%
- 25239010003白色或染色水硬性水泥5%
- 25239090006其他水硬性水泥0%
2524 石棉
2525 雲母,包括劈開片;廢雲母
2526 天然皂石,不論是否用鋸或其他方法粗加切成長方形(包括方形)之板或塊;滑石
2528 天然硼酸鹽及其精礦(不論是否煅燒),但自其天然鹽水中析離之硼酸鹽除外;以乾重量計算其硼酸(H3BO3)成分在85%及以下之天然硼酸
- 25280000107天然硼砂及其精礦(不論是否煅燒)0%
- 25280000900其他天然硼酸鹽及其精礦(不論是否煅燒),但自其天然鹽水中析離之硼酸鹽除外;以乾重量計算其硼酸(H3BO3)成分在85%及以下之天然硼酸0%
2529 長石;白榴石;霞石及霞石正長嚴;螢石
- 25291000006長石0%
- 25292100003螢石,含重量百分比97%及以下之氟化鈣0%
- 25292200002螢石,含重量百分比超過97%之氟化鈣0%
- 25293000002白榴石;霞石及霞石正長岩0%
2530 未列名礦物質
- 25301010001未膨脹之蛭石(片狀蛭石列入第6806節)0%
- 25301020009未膨脹之珍珠岩及綠泥石0%
- 25302000001硫鎂礬、瀉利鹽(天然硫酸鎂)1%
- 25309010004海泡石(包括已凝集者)2.5%
- 25309020002天然硫化砷(石黃、雄黃)及國藥用琥珀碎等2.5%
- 25309030000黑玉2.5%
- 25309040008微粒鋯石粉0%
- 25309050005琥珀碎(非國藥用)2.5%
- 25309060003土色料2.5%
- 25309071000天然冰晶石0%
- 25309072009天然錐冰晶石0%
- 25309080009天然雲母狀氧化鐵2.5%
- 25309091006未列名粗製礦物質藥材2.5%
- 25309099106稀土礦石及其精砂1%
- 25309099204未加工土壤(包含花園土、荒澤土、沼澤土、泥灰土、沖積土、腐葉土等)或符合本章章註1之加工土壤(如赤玉土等)1%
- 25309099909其他未列名礦物質1%
稅則上的第一、第二、第三欄稅率差在哪?
《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二把稅率分成 3 欄:第一欄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會員,或與我國有互惠待遇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第二欄只適用兩種情形的「特定」進口貨物:特定低度開發、開發中國家或地區的特定貨物,或與我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經濟合作協議國家或地區的特定貨物;不能適用前兩欄的,才適用第三欄。同時可以適用第一欄與第二欄時,取較低的稅率。中國大陸是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原則適用第一欄;第二欄對中國大陸只限 ECFA 早收清單的貨品。
本站各章與號列頁顯示的是第一欄稅率。第二欄在稅則表內以國別代碼標示適用對象,例如「免稅 (PA,GT,NI,SV,HN,NZ,SG)」;代碼只是稅則表上的標示,其中部分協定已停止或終止適用(如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實際適用以關務署公告為準。郵包的零星物品另有規定:完稅價格超過免稅限額時,除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物品外,按 5% 稅率課徵關稅;但單項或同號列物品合計超過新臺幣 2,000 元的,不算零星物品,要按各號列稅率課徵(總則五;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8、9 條)。這條 5% 規定的條文只涵蓋郵包與旅客,快遞貨物依各號列稅率計算。
常見問題
- 關稅:從價稅號列是完稅價格 × 稅率,從量稅號列按數量或重量計算(自中國大陸進口原則適用第一欄)。
- 營業稅:以完稅價格加計關稅後的金額為稅基,由海關代徵(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0 條、第 41 條);另課貨物稅或菸酒稅的商品,稅基還要再加計。
- 推廣貿易服務費:法定上限為貨品價格萬分之 4.25(貿易法第 21 條),現行按完稅價格萬分之 4 計收,應繳金額未逾新臺幣 100 元者免收。
- 同一納稅義務人在同一個半年度(1–6 月、7–12 月)內適用免稅放行超過 6 次,當期之後的進口就不再免稅(財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1007 號令)。
- 同批快遞貨物不得拆開分別申報(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 14 條)。
- 郵包超過限額時是整筆全額課徵,不是只課超出的部分(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8 條)。
本頁的法源與資料從哪裡來?
- 關稅法第 3 條:關稅之徵收及進出口貨物稅則之分類,除關稅法另有規定外,依《海關進口稅則》規定;《海關進口稅則》另經立法程序制定公布。
- 海關進口稅則(全國法規資料庫標示修正日期 115 年 1 月 28 日):總則二稅率三欄、總則五郵包零星物品、解釋準則一至六。
- 關稅法第 21 條與《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進口前申請稅則預先審核。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0 條:進口貨物按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後的數額計算營業稅;第 41 條:進口貨物營業稅由海關代徵。
-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7、8、9、11、12 條:新臺幣 2,000 元免稅、逾額按全額課徵、零星物品的定義、同一寄件人同一到達日寄給同一收件人的郵包合併計算、半年度逾 6 次不適用免稅。
- 經濟部 111 年 8 月 19 日經貿字第 11104603570 號公告: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同日經貿字第 111046035701 號公告:排除適用的貨品項目。
- 財政部 106 年 9 月 7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8778 號公告:同批完稅價格新臺幣 2,000 元以下免稅;財政部 106 年 5 月 26 日台財關字第 1061011007 號令:半年度內免稅放行逾 6 次不適用。
- 財政部關務署《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112 年版總說明:21 類、97 章(第 77 章保留)、第 98 章於 HS 架構外增訂,以及 8 碼稅則號別、10 碼貿易管理及統計分類,再加 1 位檢查號碼。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輸入規定代號表》:輸入規定欄空白為「准許(免除簽發許可證)」。
使用限制:本頁統計由好運器稅則庫彙總,僅供查詢參考;號列歸屬、適用稅率與輸入規定以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及海關核定為準。本頁不構成個案稅則分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