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32900902
其他非環烴之不飽和氯化衍生物
除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及具名二氯乙烯/氯丁二烯等以外的不飽和氯化烴衍生物
稅率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2 第35(輸出承認)— 臭氧層破壞物質
部分
蒙特婁議定書對象物質(CFC、HCFC、海龍 halon、四氯化碳等鹵化衍生物)出口需輸出承認;僅特定子目受控。 (經濟產業省)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2 第35之3(輸出承認)— 有害化學物質(鹿特丹/POPs)
部分
鹿特丹公約(PIC)與斯德哥爾摩公約(POPs)指定之有害化學物質,出口須承認;僅政令/通達指定物質受控,須對照 CISTEC 參數表。 (經濟產業省)
-
化學物質審查規制法(化審法)
部分
第一種特定化學物質等特定化學物質之出口受管理。 (經濟產業省 / 環境省)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
部分
有機化學品部分規格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 (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日本 230.40 公噸 86.27%
- 中國大陸 36.65 公噸 13.72%
- 印度 0.01 公噸 0.00%
- 加拿大 — 0.00%
- 美國 — 0.00%